5月15日,省政协召开十二届三十五次主席会议,围绕“制定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首次开展立法协商。省政协主席黄莉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副省长马秋林到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
黄莉新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把诚信江苏建设作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信用立法奠定了坚实基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把握党中央、国务院最新要求,紧扣疫情防控常态化大背景,总结提炼省内外立法成功经验,加快制定高质量地方信用条例;强化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加快实现信用信息应归尽归,更大力度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多措并举积极推广应用,不断提升信用信息应用水平;健全信用权益保护机制,做到“信息可知晓”“隐私可保护”“权益可救济”“信用可修复”,切实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以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以商务诚信建设促进市场健康发展,以社会诚信建设树立守信重诺风尚,积极打造诚信社会“生态圈”,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多作贡献。
马秋林说,近年来,全省上下围绕诚信江苏建设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信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建成,各方协同机制基本形成,信用信息应用服务成效日益明显,信用社会建设氛围日益浓厚。下一步,我们将准确把握信用立法定位,力争形成江苏省信用立法特色,并以此次立法协商为契机,夯实信用基础、创新信用监管、丰富信用产品、打造信用品牌,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新时代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政协副主席周健民、朱晓进、洪慧民、麻建国、阎立、周继业、王荣平、姚晓东,秘书长杨峰等参加会议。麻建国、周健民、朱晓进、洪慧民、邱华康、薛国安、蒯建华、颜忠林、黄贤金、周洁、瞿为民、周俊、刘旺洪、张迎春、辛颖梅、赵宗安等16位政协委员在会场或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先后发言。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
这次主席会议立法协商是政协参与地方法治建设、助推省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创新举措。会前,黄莉新、洪慧民、周继业分别带队赴南京、苏州、泰州、宿迁等地调研考察;73位省政协委员通过“掌上履职”APP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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