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的重要指示精神,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切实简化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及落实对应急运输保障人员不实行隔离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切实简化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对伪造通行证和假冒农民工返岗包车的车辆、人员及企业法人纳入信用管理,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有力支撑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在简化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方面,《通知》提出,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和《交通运输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农民工返岗包车公路通行费的通知》要求,切实简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简称“车辆通行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简称“包车通行证”)办理流程,通过政府网站、微信、电子邮件等便捷方式提供“车辆通行证”“包车通行证”统一式样,供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在本地自行打印、自行填写。
同时,《通知》明确,严禁要求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到任何交通运输部门履行审批程序,严禁要求在“车辆通行证”“包车通行证”上盖章。对持有上述通行证的车辆,要严格执行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应急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
关于不得“一刀切”隔离应急运输人员方面,《通知》强调,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短期向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区域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以及从事道路水路客运但未进入武汉市的司乘人员,经过体温检测符合规定的,在采取戴口罩等必要防护措施前提下,不得采取隔离措施,坚决避免地方“一刀切”采取隔离措施影响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对伪造通行证和假冒农民工返岗包车的车辆、人员及企业法人,将纳入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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