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怪我自己想得太简单,就为了3万元,结果把自己的工作都搞丢了,我现在只想快点还钱!”近日,王某急匆匆地赶到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人民法院,主动向法官提出希望尽快履行还款义务。然而,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她明知自己有三万元债务,却毫无动静。
王某可以说是典型的“老赖”,之前债权人百般讨要,其拒不还钱,即便被告上法庭输了官司也无动于衷。更令人气愤的是,已经进入了法院的失信黑名单,被限制高消费,王某仍旧我行我素,以为“只要我不高消费,法院就拿我没办法”。但是,让王某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的是,自己的失信行为还是让其付出了代价。
原来,王某供职的书店因为经营不善需要裁员,本来王某不在裁员名单上,结果书店的经营管理者在对员工背景进行调查拟定裁员名单的时候,发现王某竟然是一名“老赖”,于是毫不犹豫地把王某列入了裁员名单,她也就此丢掉了工作,连单位发给她的裁员补偿金,也被法院予以冻结,划拨给了债权人。对王某来说,这就是不讲诚信的代价。
公司裁员,“老赖”“优先”,既是对不讲究诚信的惩戒,也是对我们所有人的一种警醒,可以倒逼公众关注诚信、讲究诚信,最终有利于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的建设。李克强总理在谈到社会诚信建设的时候曾经说过,一个讲究诚信的社会,就应该让不讲诚信者寸步难行。那么如何才能让不讲诚信者寸步难行呢?从政府的角度来说,一般是进行信用惩戒,比如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不准乘坐飞机、动车商务舱,不准入住高星级酒店,等等。
这些措施虽然有用,但也未必对每个失信被执行人都能用得上。就像新闻中这名“老赖”,就自恃自己不会高消费,所以法院拿自己没办法。由此可见,来自法院系统的惩戒,还必须由来自社会各个层面的惩戒予以配合、助攻才行,这种多元化、立体化的联合信用惩戒,才更有利于倡导社会诚信,倒逼不诚信者讲究诚信。而用人单位以当事人背上信用污点而“优先”对其裁员,这并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反而可以对本单位的员工起到一种警醒作用。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日益完善,信用机制的逐渐建立,“老赖”不但在公司企业裁员的时候可能会被“优先”考虑,而且在求职的时候,也会处处受限,遭遇“信用歧视”。所以,对我们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讲诚信,别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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