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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2011-05-18 09:06:00 来源:

  为进一步发挥我区群测群防队伍作用,扎实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工作,日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强调,各县(市、区)、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明确群测群防体系的主要任务、职责、主要工作,制定完善群测群体系工作制度。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自治区地质预警预报中心在预警预报级别到达黄色预警及以上级别时要将预警预报信息发到该区每一位群测群防监测员的手机,各市的预警信息也要及时发送到监测员手机,发布橙色以上预报信息时可以增加发送次数,确保该区域中每一位群测群防监测员第一时间掌握预警预报信息,若有最新的预警预报信息要及时更新滚动发出。各市、县(市、区)、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预警预报信息发出后,由专人和值班人员与当地的每一个群测群防监测员保持电话联系,确保监测员在岗和信息畅通,并及时了解监测区情况,并做好每次通话记录。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汛期值班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开。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强调,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各级群测群防监测员监测知识和相关技能培训。凡是还未举办培训班的应抓紧对群测群防监测员分期分批展开培训,并组织进行应急演练。尽快使每位群测群防监测员掌握如何进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避险防范知识和要求,提高群测群防员技术水平。要向各级政府财政力争必要的监测经费,关心和爱护群测群防监测员,为监测员工作提供通讯、交通、加班等必要经济补助,提供测尺、记录本、雨衣、雨鞋、手电等必要的监测设备,确保监测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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