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8月21日山东准大学生徐玉玉因诈骗电话被骗光学费致死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加大了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重磅文件接连出台。银行作为资金流转通道,自然成为了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中的重要角色。
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六部门联合发布《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下称《通告》)。该《通告》从各个部门都制定了严格而具体的措施,堪称史上最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令。《通告》明确要求,凡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2016年10月31日前主动自首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通告》中与银行相关部分,对于普通人,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原本实时到账的个人ATM机转账,从2016年12月1日起,非同名账户全部改成24小时之后到账。虽然诸多人士认为此条规定有因噎废食之嫌,但是从警方反馈来看,被骗一小时之内报案拦截的成功率比较高,要实现有效的拦截,被骗后的“黄金一小时”很关键。该举措也反映了公安部“坚决把犯罪分子嚣张气焰打下去”的坚定决心。
对于转账通道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账户开立,早在今年3月14日,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严格实名制管理,严格限制开卡数量,同一银行为同一客户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通告》继续强调要落实上述4张的限额规定。
《通告》又进一步明确,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Ⅰ类银行账户,在同一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支付账户。
对于银行而言,根据2015年12月25日央行发布的《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 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Ⅰ类银行账户是银行功能最完整的账户,只有I类账户可以颁发实体介质也就是银行卡,相当于一个客户在同一家银行的总账户,这样就便于银行后台管理。但是银行的账户概念并不对等于银行卡所以一个I类账户还是可以对应最多4张银行卡。如果每个人只有一个总账户,以后公安和银行联系的时候就能很快查到这个人的银行账户。
对于支付机构而言,《通告》规定在同一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支付账户。根据央行2015年12月28日公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III类账户是支付机构功能最全的账户,支付额度最高为一年20万元。
出台这个规定的背景是公安部发现第三方支付已经成为继银行卡后帮助犯罪人销赃的一个主要渠道。因为以前,很多机构没有划分三类账户,没有实名认证的账户也可以使用。据业内人士介绍,犯罪分子可以通过购买遗失的身份证信息在支付公司开设账户,然后用这些账户把电信诈骗所得的赃款提取出来,这样公安机关根本查不到。
有支付机构的人士向澎湃新闻分析,所以在此之后,很多支付机构加紧对新开账户的把控,并严格执行支付账户权限的划分。
华夏银行上海分行个人业务部总经理翁利群向澎湃新闻介绍,除此之外,银行也有一些自己的规定来确保用户信息不被非法分子盗用。比如,对于新开卡客户,如果预留的是非本人实名登记的手机号码,银行就会对其银行卡止付,防止被盗用。在开卡时,会限制个人代开卡数量为1张,且一个人一次只能开立一张银行卡。
在之前的9月18日,公安部、银监会联合颁布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下称《规定》),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冻结资金的返还做出了详细规定。《规定》要求,银行应当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承办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涉案资金返还工作,同时及时协助公安机关办理返还。银行返还能够现场办理完毕的,应当现场办理;现场无法办理完毕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回执反馈公安机关。
9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信息称,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旨在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有效打击和遏制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查处一批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的犯罪案件,有力震慑不法分子;清理网上非法买卖的银行卡信息,净化网络环境;检查银行卡受理终端(POS机具)安全性和标准符合度,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银行卡清算机构的账户信息保护内控管理措施和支付业务系统安全性,排查存放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互联网站和重点行业、单位和企业的信息保护制度和系统的风险漏洞,严防银行卡信息泄露;加强社会公众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银行卡信息保护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
9月25日,公安部公布,自今年4月以来,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累计查破刑事案件1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300余人,其中抓获银行、教育、电信、快递、证券、电商网站等行业内部人员270余人,网络黑客90余人,缴获信息290余亿条,清理违法有害信息42万余条,关停网站、栏目近900个,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1至8月,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1万起,同比上升2.4倍;查处违法犯罪人员3.8万名,同比上升2.5倍;收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6.5亿元,为群众避免损失36.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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