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类职业将全面建立信用档案 推广信用记录
2015-03-27 13:55:59 来源:海峡都市报
规划提出,将对重点职业人群,包括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律师、会计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统计从业人员、注册税务师、审计师、评估师、认证和检验检测从业人员、证券期货从业人员、上市公司高管人员.....
记者3月25日获悉,省政府近日正式印发《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规划提出,到2020年,福建省社会信用基础性法规和标准体系趋于完善,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
规划提出,将对重点职业人群,包括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律师、会计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统计从业人员、注册税务师、审计师、评估师、认证和检验检测从业人员、证券期货从业人员、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保险销售经纪和公估从业人员、医务人员、教师、科研人员、专利服务从业人员、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导游、执业兽医等人员,全面建立信用档案,并实现政务共享查询。完善职业行为操守规范,在职业资格取得认定、职称评定晋升环节,推广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并对有失信行为的当事人进行惩戒限制。
政务诚信是其他社会主体诚信的表率。要全面开展公务员信用记录工作,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将公务员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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