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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批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开展信用认证工作的通知
2011-08-31 11:49:49 来源:河北商务网

各设区市商务局,省属有关电子商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平台)的监督、规范其经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定对省商务厅重点联系电子商务企业进行首批信用认证工作。先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机构: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


二、认证范围:省商务厅重点联系电子商务企业(见附件1)。


三、认证等级:好、良好、合格,不合格。


四、认证时间:2011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五、认证程序:


(1)参加认证企业于9月30日前将“BCP诚商认证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邮寄至河北省商务厅信息化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34号,邮编:050071,汪娇收)。


(2)河北商务信用平台委托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对认证申请企业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可进行信用认证。


(3)信用认证,对认证申请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多渠道审核,认证工作在认证材料齐全的情况下需十五个工作日完成。


六、认证结果:通过认证的企业将会获得专属信用编码,并可在其网站上悬挂BCP诚商认证标识,认证结果将在河北省商务信用平台(http://hebei.bcpcn.com)和中国商务信用平台http://www.dekolys.com)上同时公示、发布、查询,将企业信用信息纳入诚信数据库备案,并获得由中国商务信用平台颁发的“BCP诚商认证”牌匾。


七、具体要求:请各市商务局认真组织本辖区电子商务企业参加认证工作,各有关企业要积极配合,通过认证的电子商务企业(平台),将作为政策扶持重点考虑的对象。


、信用认证申请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琳 汪娇


联系电话: 0311-87835083 13831117004 0311-87909380


传真:0311-87909710 E-mail:hebei2@ec.com.cn


附件1:河北省101家电子商务重点联系企业汇总表


附件2:中国商务信用(BCP)诚商认证申请表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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