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创投国十条”)中,提出“建立创业投资行业发展备案和监管备案互联互通机制,促进创业投资行业加强品牌建设。鼓励有关社会组织探索建立守信红名单制度,建立健全创业投资行业信用服务机制”。
中国股权投资行业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当前其“量”的扩张特征较为明显,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发展良莠不齐的现象越来越明显,行业信用约束不畅和风险因素增加带来的问题也逐渐显现。
因此,中国股权投资行业亟需加强行业自律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行业生态环境。为信用记录良好、内部治理稳健、历史业绩优秀的私募股权机构建立守信红名单,将有利于行业建立公允、透明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
由于中国母基金行业绝大部分资金来源为国有性质,资金方向主要配合国家战略规划与资本市场接轨,重点支持中国高科技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中的长周期核心基础科技发展,是风险投资行业中具有特殊目的“主权基金”,涉及关键技术管控,因此,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风险投资专业委员会与中国母基金联盟为规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行业建立公允、透明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提供便利条件,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家发改委、科技部、中国证监会等有关规定和精神,将于2020年4月首次推出中国股权投资行业的守信红名单制度!
为贯彻落实“创投国十条”相关规定,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风险投资专业委员会与中国母基金联盟将适时发布《中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守信红名单遴选规则》,坚持行业适度监管原则,依法遴选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守信红名单,推动守信红名单制度在私募股权投资全行业发挥信用记录和信用约束作用,对私募股权基金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风险投资专业委员会与中国母基金联盟在此郑重提醒:守信红名单代表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风险投资专业委员会与中国母基金联盟的认可和支持,但并不构成投资者的投资依据,也不作为投资者资金安全的保证。投资者在做投资决策时,应该谨慎判断和识别风险。
本次守信红名单制度主要针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推出,即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向股权类资产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具体包括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母基金、早期投资基金(投资于早期项目)、风险投资基金(即:VC,投资于中期项目)和PE基金(投资于后期项目)。
由于中国母基金联盟全体成员单位掌握一手且详尽的中国股权投资行业各家管理机构的数据,且为了真正减轻中国优秀股权投资机构的负担,申报守信红名单只需投资机构花费不到一小时的时间填写一张申请表且全程零收费,然后由中国母基金联盟成员单位投票决定。守信红名单的申请有三种方式:1、主动联系中国母基金联盟秘书处自荐;2、中国母基金联盟秘书处推荐;3、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风险投资专业委员会与中国母基金联盟成员单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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