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家政企业对录用的家政服务员,要在“商务部家政业务平台”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近日,省商务厅出台了《甘肃省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对家政服务员设立信用记录,引导消费者优先选择已建立信用记录且信用状况良好的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
家政企业对已录用的家政服务员,要在“商务部家政业务平台”上线2个月内录入并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对今后新录用的家政服务员,要在其入职后1个月内在商务部统一平台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对由其他企业流入的家政服务员,要求提供其历史信用情况并录入信用信息平台,原企业须如实提供相关信用信息。
家政企业为家政服务员建立信用记录时,要同时将信用信息和家政服务员签署的《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授权书》上传至“商务部家政业务平台”。商务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负责随机抽查辖区内家政企业上传的家政服务员信息材料,提高上传资料的真实度。
我省将依托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为家政企业建立信用记录;采取家政服务员自愿填报与家政企业填报结合的方式,推动家政企业为下属家政服务员建立信用记录,接受信用监督。
同时,强化企业诚信建设,拓展信用信息征集和共享应用范围,建立诚实履约和守信经营约束制度。家政服务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规定,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关证照;涉及家政培训的机构,需取得人社部门核发的办学许可证;家政企业要确保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健康体检,并保存体检档案,随时接受相关部门抽查。
家政企业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平台(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注册成功后,根据要求据实填报企业及人员信用记录。
我省将建立和规范家政服务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制度。对失信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公布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加大失信企业监管力度,提高检查频次,支持各级商务部门和行业组织按有关管理规定,对失信主体实施降低信用等级、限制会员资格、公开曝光等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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