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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诚信陕西 助推信用加速
2017-06-15 09:02:01 来源:陕西日报
全面推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在市场准入环节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要求其就申报材料真实性、守法经营、诚信履约等内容作出信用承诺。

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建设“诚信陕西”、加强对14类重点职业人群的个人信用监管……从2007年在全国较早开展信用建设,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走过了10个年头。“诚信陕西”建设取得哪些实质性进展?如何加强关键领域、重点人群的信用监管?日前,记者采访了陕西省信息中心(陕西省信用办)副主任张军。 

信用法规逐步完善 

近5年来,陕西省按照以信用法规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信用信息征集共享为基础、以信用组织管理体系建设为支撑、以信用宣传教育和科研为重要手段、以提升社会诚信水平和社会主体综合发展能力为目的的“五位一体”工作构架,协同推进商务诚信、司法公信、社会德信、政府威信、环境守信“五大诚信”向纵深发展,陕西省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张军介绍说,陕西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成为全国第一部公共信用信息地方性法规。近日,《陕西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公布实施,是陕西省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创新社会信用治理的又一项重要制度遵循。陕西省信用办正在研究制定的《陕西省社会信用促进条例》是陕西省“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一项综合性信用立法项目。 

平台建设成效显著 

目前,陕西省已形成上联国家、覆盖全省的统一信用信息平台,90%的省级部门、70%的市级部门、50%的县级部门已接入信用平台,工商、质监、人社、统计等部门的相关信息系统实现了与信用平台的专线连接和实时信息交换,社会主体的信用记录不断完善,并通过“信用陕西”网站等多个渠道依法向社会公开。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全省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皆成立了信用管理和联合征信部门,省、市各有关部门均已明确了信用建设责任处(科)室,现已形成省市联动、部门协同的信用建设推动机制。此外,陕西省信息中心还加强信用宣传、教育和科研工作,与西安财经学院联合成立了陕西省信用研究中心,相关高校开设了信用管理本科课程或专业。 

强化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关键领域、重点人群的信用建设备受社会关注,陕西省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出发,着力从五大方面逐步深入促进诚信发展。在商务诚信方面,陕西省将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强化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信用监测和失信问题治理。在司法公信方面,要树立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社会德信方面,推广使用个人信用报告,加强重点人群信用监管。在政府威信方面,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此外,陕西省还创新性地提出了环境守信,加强对环境法规执行的信用监督。 

张军告诉记者,从今年7月1日起,陕西省将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全面实施信用信息核查使用制度,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招标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中,将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作为管理决策的重要参考。全面推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在市场准入环节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要求其就申报材料真实性、守法经营、诚信履约等内容作出信用承诺。全面落实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在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活动中,将企业综合信用等级作为重要决策参考,把各行业信用分类监管评价、招标评标等环节作为评分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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