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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消费维权信用管理成效明显
2017-05-16 08:53:24 来源:宿迁市信用办
江苏省宿迁市消协、市信用办等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2起预付卡纠纷案件中经营者做出“严重失信行为”认定,这是宿迁市首次对经营者失信行为通过评审委员会来认定。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消协、市信用办等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2起预付卡纠纷案件中经营者做出“严重失信行为”认定,这是宿迁市首次对经营者失信行为通过评审委员会来认定。
自宿迁市在侵害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引入信用管理以来,宿迁市通过抓好典型、联动惩戒、强化宣传等手段,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切实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突出重点。围绕群众关注度高的装修装饰、美容美发、预付卡消费等维权重点、难点领域,通过《宿迁市消费者协会调查通知书》,明确提出对于经营者不按要求接受调查的行为将被启动信用认定和惩戒程序。自《宿迁市侵害消费者权益失信行为惩戒办法》和《宿迁市侵害消费者权益失信行为认定办法》出台实施近5个月以来,宿迁市消协已下发30余份《调查通知书》,经营者按时接受调查率、消费纠纷一次性和解率均首次达到了100%。二是发挥部门联动。建立宿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宿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事项争议处理规范》,有效整合宿迁市消费维权资源,推动各部门主动落实各项措施。对于侵害消费者权益领域严重失信对象,除限制其再投资设立市场主体外,同步纳入联合惩戒范围,对当事人融资授信、担保、贷款以及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进行限制,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宣传。推出《我的消费我做主》专题电视栏目,采取暗访曝光、追踪调查等形式,揭露日常消费陷阱,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倒逼经营者诚信合法经营。一方面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在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敢做主、能做主、会做主;另一方面,提升经营者诚信意识,让经营者充分认识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努力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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