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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率先开展企业信用评价
2016-07-04 08:40:08 来源:湄洲日报
厦门市率先在自贸区企业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依托电商协会,针对自贸区电子商务行业先行开展企业信用承诺制度。

厦门市率先在自贸区企业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依托电商协会,针对自贸区电子商务行业先行开展企业信用承诺制度。印发《关于印发加快信用建设促进银行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出台11条举措,构建“政、银、企、社”四位一体的中小微企业信用服务机制。制定了《厦门环评机构信用信息采集和管理办法》,按企业环境信用氛围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和环保不良企业四个等级排序,并推进企业环评制度结果应用。

在守信联合激励方面,该市发改委、人行、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银税互动”为诚信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的通知》,提出11条具体扶持措施。在失信惩戒方面,18家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我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对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进行联合惩戒措施。厦门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港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研究制定《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针对建筑市场黑名单企业,采取信用监管评价、限制招投标等一系列联合惩戒措施。

该市还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和服务体系,推进7日双公示。在招投标、大宗货物政府采购等方面对供应商和当事人进行行贿犯罪信用审查。各部门建立企业法人“黑名单制度”。如厦门市科技局监理项目实施“黑名单”制度。在项目合同执行中导入信用管理监督制度。对经营异常企业采取“联动监管”。探索厦门与泉州开展信用联动监管,厦门海关与泉州市金融工作局就“泉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建设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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