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特区报记者 任琦
今年的市“两会”上,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提交《关于加强我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提案》,呼吁建立全覆盖的社会征信系统,规范用信,营造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社会环境。
设专门机构负责征集保存信用信息
提案认为,应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推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效应。首先要健全组织机构,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其次要组建全市诚信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征集机构,为信用信息的合法使用提供一站式服务。
为此,深圳应加快诚信地方立法,统筹协调和规范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全覆盖的社会征信系统
提案建议,为加快我市全覆盖的社会征信系统建设,应积极推进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征信工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制定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统一信用指标目录和建设规范。特别是要健全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制度,尽快完善工商、税务、安全生产等事关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重点领域的信用档案。此外,还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并要建立健全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信用信息数据库,促进各部门信用信息系统统筹整合,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有效消除信用信息“壁垒”、“孤岛”;同时依法对信用信息进行分级管理,确定查询权限,促进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公开透明、可查可核。
征信用信要确保尊重隐私
提案特别强调,由于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和使用是个人征信业务活动的核心内容之一,所以尊重个人隐私是强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的应有之义。
据了解,目前个人信用信息征集的主体是各类征信机构,因此这份提案建议,为保护个人隐私必须对征信机构设立较高的市场准入条件。为了加强对征信机构的监管,在培育和引进社会征信机构方面,要引入行业协会监管。同时,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安机关反诈骗电话(81234567)在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及时依法打击电信诈骗、网络诈骗、信函敲诈以及恶意诽谤等行为,切实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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