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18日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国土资源部在全国范围内确定包括嘉兴在内的6个城市,开展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作为试点城市之一,嘉兴市国土资源系统加强调研指导,锐意创新改革,认真总结梳理。目前,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去年,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开展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试点的函》,将嘉兴列为开展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试点城市。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市国土资源局编制试点工作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并将试点工作纳入2015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重点改革任务。为加快推动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试点的领导协调机构。同时,明确土地利用处为责任处室,具体负责指导督促诚信体系建设试点日常工作。
结合嘉兴市各县(市、区)相关工作基础,最终确定海宁市、平湖市为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市。两市也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海宁市、平湖市根据试点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分别组织编制了《平湖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海宁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据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组织对购地、用地企业(个人)进行诚信管理,建设“诚信档案、信息公示、信息评价、信用约束”四位一体的土地市场诚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良好的土地市场诚信环境,为构建全国统一的土地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提供试点经验。试点范围涵盖2010年1月1日以来签订出让合同的房地产用地、工业用地项目,管理对象包括购地、用地主体。对于在竞买过程中以自然人身份或以控股公司名义参与竞买,之后成立项目公司作为开发企业签订出让合同并开发土地的,将竞买人与开发企业关联管理。
记者了解到,通过开展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嘉兴市将建立土地市场诚信档案。全面梳理2010年1月1日以来签订出让合同的房地产用地、工业用地项目,从竞买环节记录、开发利用环节记录、违法违规记录等方面全面搜集整理国土系统内部以及其他部门相关诚信记录,建立购地、用地主体的诚信档案,统一了诚信档案信息数据来源。同时,公示诚信信息。以“一企一档”、“一人一档”为基础,由国土资源部门在局内网公布诚信档案信息,供日常监管、查询,对于信用评价信息以及涉及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基本信息在试点阶段暂不公布。试点结束后将对外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在信息公布后的30天内,购地、用地主体如有异议,可向产生信息的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申请核实、复查或更正。信息公布30天后,信用信息正式生效,原则上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并作为信用评价基础数据。
此外,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试点过程中,嘉兴市还将开展信用评价,实施信用约束。研究建立购地、用地主体的诚信信用等级评价机制,采用定量分析方法、定性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定。在实施信用评价基础上,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做好土地市场信用信息的共享和社会运用。对诚信黑名单中的企业或个人,禁止在试点范围内参与土地竞买,必要时将土地市场诚信缺失名单的相关信息通报有关部门;对诚信异常名录中的企业或个人,在其参与试点范围内新的土地竞买时,提高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缴交的比例,缩短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并提高土地利用动态巡查频次,强化监督;对诚信好的企业实施褒奖,每年年底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以文件形式进行内部通报。对评定为诚信企业的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在其新竞得土地时,履约保证金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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