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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照后证”商事制度改革 强化信用监管
2015-10-15 10:11:19 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意见在国务院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0月9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在国新办举行了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加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等三方面具体措施。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5年10月9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和国务院审改办金融发言人李章泽介绍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简政放权有关政策情况,并答记者问

“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意见在国务院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0月9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在国新办举行了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加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等三方面具体措施。

《意见》要求强化信用监管,对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在招投标、出入境、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限制或者禁止,织牢捍卫市场秩序的天网。《意见》还提出在信息透明公开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在事中事后监管各个环节建立广泛的参与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刘玉亭表示,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最重要的社会功能就是信息公示,企业通过登记注册向社会明示其经营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以方便交易相对人和其他市场主体与其开展交易和竞争。商事制度改革使企业登记的功能回归了本义。

实质上,公示系统也是工商部门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营造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商事制度改革使企业登记的功能回归了本义,特别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扩大了公示范围,还进一步丰富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便于社会各方特别是利益相关方直接监督。同时,公示系统还将实现对小微企业相关扶持政策信息的集中公示,为建立起支持小微企业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打好基础,为创新创业搭建高效便利的服务平台。
  截至目前,全国工商部门公示了2154.51万户企业的登记备案信息,1219.03万户和1482.49万户企业公示了2013、2014年度报告信息。
    313.58万户企业因未履行公示义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中5.86万户企业因被有关部门或金融机构联动响应实施限制后,又通过系统履行了公示义务,“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初步形成。截至2015年8月31日,公示即时信息的企业297.17万户,企业共公示即时信息627.25万条。系统累计访问量37.22亿人次,系统累计查询量16.53亿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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