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上述产业基础、生产条件以及发展历史和产品分布等方面的原因,其实并不必然造成食品安全问题异常严峻的局面。对此,国务院常务会议估判道,食品安全形势严峻的原因更在于“特别是少数生产经营者道德失范、诚信缺失”。
食品安全形势严峻,不只是上述客观原因造成的。生产经营者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生产加工伪劣食品,给食品安全造成很大危害”,实际上也是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不力造成的。也正如国务院常务会议所指出的那样,“现行的监管体制、法规标准、检验检测体系等仍然不够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水平还不高,监管执法力量不足,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体系薄弱”。而这正是当下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的重要因素。
从社会建构的角度讲,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政府社会治理的最最基础的部分之一。一个运行正常的社会中,在安全、秩序、法治、正义等诸多显在价值的排序中,安全的价值永远排在首位。这里所谓“安全”,绝非单单指社会成员看似安全存在的事实,还涉及到那些可以让社会成员“感到”安全存在的“安全感”,以及构成这种“安全感”所必需的所有社会现实。显然,食品安全,就是构成社会成员“安全感”所必需的最基本部分。
作为个体的社会成员,其个人无法为自己提供一个构成其安全存在所必备的所有条件的社会环境。这一现实,正是个体社会成员“组织”起来成立国家、纳税供养政府、雇佣政府提供个体社会成员安全存在所必需的“公共物品”的逻辑起点。由此,食品安全监管,正是纳税人供养的政府所应提供的“公共物品”之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也正是政府为社会成员提供一个基本安全环境的份内职责。即使不论法治与正义,任何社会形态的政府,都要把提供和维持安全与秩序所必需的社会环境,作为自己最重要的工作。正是在此意义上,食品安全监管,是政府社会治理的最基础部分;食品安全监管的质量及其结果,大可作为政府社会治理成败的检测标尺。
现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可以一言蔽之,即“不作为”。“不作为”,就是有责政府部门的失职、渎职,就是政府在社会治理方面的失败。可以说,在以往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中,没有一起事件是通过正常监管渠道被发现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尸位素餐的现象,真是到了俯拾皆是的程度。
食品安全监管,是当今政府社会治理的短板之一。这块短板,与政府在其他方面的强势作风形成了鲜明对照,败坏了政府在其他方面的治理努力,掏空了社会成员赖以形成安全感的基石。只要“不作为”、且“不问责”的现象存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法规再多,也无济于食品安全的严峻现实。因此,严格问责,尤其是严格问责“一把手”,政府社会治理的这块短板才有望补齐。
- 【论坛】广东佛山肉联厂用工业盐制作猪血 2012/06/18
- 电子商务网站评价研究与应用分析 2012/06/20
- 北京拟定期披露投诉保险中介信息 2012/06/19
- 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出台 集体聚餐要备案 2012/06/25
- 【舆情分析】政府如何破解“执法”带来的舆论压力 2012/06/25
- 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到底是谁 2012/06/19
- 【舆情分析】营养餐食用后不适 光明乳业陷舆论危机 2012/06/25
- 【社区】“问题黄酒”遭超市下架 “致癌”或被夸大 2012/06/19
- 【新闻】财神广场"还俗" 低价圈地"伤农" 2012/06/19
- 【论坛】北京天价粽子:1880元"故宫督造"礼盒最畅销 2012/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