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实行首问责任制 接到电话不得推诿拒绝
2011-07-28 20:02:11 来源:浙江日报
浙江设立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举报电话,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以打电话投诉、举报,也可以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7月28日,据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了解到,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这是该草案自去年12月、今年5月两次审议后,第三次提请审议。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祖年说,草案第二次修改后,已经将“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加入条款。第三次审议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浙江省人大代表提出,目前,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监管,大多数人无法准确判断应当向哪个部门进行投诉举报,部门之间也容易推诿,因此,有必要设立统一的举报电话。
根据这个意见,三审稿中增加了新的内容:今后,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并公布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举报电话。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也应公布本部门的举报电话。接到电话后,应当实行首问负责制,不得推诿、拒绝。如果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人、举报人。对接到的投诉、举报和核实、处理情况也应当予以记录、保存。
此外,为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草案建议,浙江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纳入普法、科普以及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内容。
相关文章
- 消费警示:网上加油谨防假网站 2011/10/17
- 团购信用缺失严重 消费应谨慎 2011/10/26
- BCP信用投诉中心提示网络团购“七大忽悠” 2011/12/22
- 消费者陷入“分时度假”迷局 诉讼5年仍无法脱身 2011/09/05
- 浙江省遭遇7年来最大电荒 2011/05/19
- 价格低产品个性化 网购家装建材受年轻人青睐 2011/10/31
- 当当“无言”以对消费者“错价门”或成全国最大消费维权案 2011/08/22
- 冒外国银行设陷阱 市民拆穿“巴克莱银行骗局” 2011/09/13
- 【贴吧】女子网购给“中评” 遭遇数千骚扰电话威胁 2011/08/29
- 违规团购网站惯用伎俩 卷款玩消失 201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