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刘女士提供图片
中国商务信用平台13日讯 4月28日,网友刘女士在淘宝网上买了一台假货iPad。买到假货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监管部门管。刘女士反映,自己向淘宝网举报,得到的回复是淘宝网不打假,向12315举报,得到的回复是“没办法”。
网友刘女士的投诉内容
“淘宝卖假苹果平板电脑,向淘宝举报,淘宝答复:他们不管打假!向店铺所在地深圳12315举报,深圳12315答复:根据互联网销售相关法规,应向淘宝注册地杭州12315举报!杭州12315答复:店家不配合,很蛮狠,他们也没办法!”刘女士说到。
淘宝卖假货,谁能管?
工商总局:网络售假的企业可罚到倾家荡产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第三方交易平台要对网店切实负起责任,并要增加网络售假的违法成本,甚至将企业罚得倾家荡产,市场秩序才能有根本的好转。互联网交易平台要担负起重要的责任,网络交易不是法外之地,也要按照法律和规矩来办,也要讲诚信、讲信用,也要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品七天之内可以无理由退货,鲜活食品等除外。同时,所有第三方交易平台要对网店切实负起责任,加强自律和内部的监管。
电商对销售者利用其平台售假的行为有没有监控义务
随着网络购物爆炸式的发展,电商的销售平台上屡屡出现假货,饱受各界诟病,这不仅侵犯了商标权人等群体的利益,而且也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更重要的是,给我国的网络交易诚信体系抹上了阴影。电商也表示冤屈,认为销售者售假和其平台本身没有直接关系。从法律层面来检讨,电商对销售者利用其平台售假的行为到底有没有监控义务?
我国的网络购物立法明显滞后。目前为止,国家层面没有专门调整电子交易的法律法规。《办法》对网络购物的规定比较完善,对服务提供商的义务和监督管理做了规定,第三章特别规定了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的义务。
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网络交易平台内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要求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采取措施制止的,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四条规定,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手段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对权利人有证据证明网络交易平台内的经营者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的行为或者实施损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采取必要措施。
根据这两条的规定,电商应当建立必要的假货监控制度。但是这两条却更像义务宣示性条款,因为没有更明确的和可操作的条款对电商的具体义务予以明确,更为重要的是,办法对这两条并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此看来,电商于售假的监控义务,更像是纸上谈兵,而孔女士在淘宝网上购买的假货,淘宝不管,监管部门管不了的局面目前打破不了。(中国商务信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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