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退款难 “7天无理由退货”基于信任之上
2014-12-02 09:35:54 来源:中国商务信用平台
按照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取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
中国商务信用平台1日讯 按照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取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
近日,BCP信用投诉平台收到家住甘肃金女士的投诉反映,金女士说:在天猫上买的牛仔裤订单号(837451549837203),七天无理由退货,牛仔裤在11月1日退回卖家签收。我多次跟客服联系都表示尽快退款,到今天也没看到退款信息。
初衷虽然美好,但操作起来却不易,商家规避义务而拒绝“7日后悔权”,在信息不对称下,消费者恐怕也只能接受格式约定,纵使知晓权益,也是孤掌难鸣。 真正的问题在哪里?在于交易双方信任断裂。
在接到网友的投诉信息后,中国商务信用平台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转交于被投诉网站,截止发稿前我们未接到天猫的任何回复,对于此事件本平台将继续关注。
为避免经济利益受损,使网购更安全更放心。请优先选择通过BCP信用认证的网站(可通过如下链接查询http://www.dekolys.com),如遇到退换货等问题,可随时登录ts.bcpcn.com进行投诉,也可拨打投诉热线4006-400-312。(中国商务信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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